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3年4月6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政治巡察,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工作。2023年8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县委书记李宽同志的讲话要求,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局党组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思想上的坚定,从灵魂深处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深刻剖析,照镜子正衣冠,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财政系统重要的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落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坚决把县委的要求一以贯之落实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把巡察“后半篇文章”研学好、干净彻底整改到位。2023年11月15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主观上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深入检视查找问题,从灵魂深处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原因,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和夯实整改任务举措,切实增强整改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和各牵头领导带头认领具体问题,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研判分析会,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切实将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贯穿整改工作的始终。
(三)对标整改措施,逐条推进措施落实。局党组成员对照整改任务清单,逐条梳理,明确整改责任股室、配合股室和整改时限要求,始终将整改措施落实贯穿于推动财政日常工作的全过程,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整改印证资料收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各牵头领导、各单位、各股室之间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主动认领问题并牵头抓好整改,局各分管领导按照分管工作全面负责做好牵头整改问题的组织协调、整改措施落实和跟踪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先后7次对各牵头领导、局属单位、机关股室落实整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提升整改工作质量。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局党组对反馈的43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120项,已完成整改119项,持续整改1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不全面,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从严执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每次学习都严格落实好签到、领学、研讨发言相关要求。二是坚持一会一专题,会前安排好学习内容、领学人员和交流发言人员,将专题学习与个别发言、集体研讨有机结合起来,在专题学、集中学中,设置领学与交流发言等环节,每次学习不少于2名同志领学、不少于2名同志作交流发言,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督促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研讨交流制度,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的重要内容,提升学习的效果,达到学以致用、以学促干。
(2)“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制定印发了《宁强县财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7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财政工作的论述,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增强了学习的有效性。二是局办公室认真记录学习情况,整理学习资料。同时,要求局党总支、局属各党支部也根据实际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落实。
(3)“对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和有关财政工作重要讲话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全面”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7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有关财政工作的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财政系统干部年度培训学习计划、纳入“夜学读书班”暨“干部上讲台讲业务、领导讲政策谈思路”活动,推动财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有关财政工作论述走深走实。二是每季度通过开展理论测试、座谈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方式检测干部学习情况,提升学习效果。
(4)“抓统战工作力度不够”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组织了一次集体学习。二是坚持党组书记主抓统战工作,做到统战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每季度研究和研判分析一次统战工作,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三是完善统战工作机制,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党外干部制度,明确管理机关的领导负责机关统战工作,通过不定期召开党外干部座谈会、个别谈心谈话等形式,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四是推荐党外优秀干部雷菁到县稳投资专班跟班学习,其综合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上还有差距,财政服务经济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仅仅满足完成财政“规定动作”,“守盘子、当出纳”角色明显,财源建设推进乏力,开源成效不明显”问题已完成整改。多措并举加强财源建设,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效。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依托县域资源优势,大力扶持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烟叶种植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通过整合涉农衔接资金用于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助推“农业升级”行动。二是依托“文旅兴县”资源禀赋,加强项目储备,加大包装策划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落地;发挥文物资源的公众教育、旅游带动等功能,积极谋划“文物+”项目,更好助力羌文化特色县城示范县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营销活动,努力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丰收,全力助推“文旅点燃”行动。三是持续优化惠企政策招引优质企业落地生根。严格执行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各类减税政策等,2023年兑付工业经济奖补资金192万元,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招商引资,争取到位高质量发展县域经济专项资金5100万元。四是财政、税务等各征收部门持续发力,强化收入征管,全力挖潜增收。努力克服经济下行、重点税源减少、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等困难,在用足用活用好各项财税政策的同时,加强重点税种、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动态监控,加大收入征缴稽核力度,不定期研判分析生产经营及税收入库情况,层层分解压实包抓责任,实现了财政收入同比正增长的目标。
(2)“在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等方面方法少、创新不足,针对财源税源培植后续乏力的问题,缺乏有效的举措来破解”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激活潜在财源。逐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效推动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转让,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之间的统筹力度。截止2023年11月底,全县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转让已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74万元,安排8900万元支出用于羌洲控股集团增资,不断发展壮大国有控股企业,努力培植后续财源。二是部门协同发力,加大向上争跑力度。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抢抓机遇积极向上对接行业部门,精准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有效推动全县社会事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拟定了宁强县部门单位争取上级资金月通报调度和年度考核办法。
(3)“推动工作站位不高,没有做到放眼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的总要求上来思考和谋划财政工作”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落实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制度,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立足财政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持县级财政稳定投入,不折不扣落实好财政支持现代产业、区域协调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重点保障对特色现代农业、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全面助推乡村振兴。三是统筹各类财政资源资金,集中财力办好民生实事,建立完善中省市出台民生保障县级财政配套政策清单和支出标准体系,实现民生保障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四是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要求,落实“无绩效不预算”,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增强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以强有力的财政资金保障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截止2023年11月底,全县民生支出238644万元,占总支出279886万元的85.3 %。
3.关于“对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居安思危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县债务总额较大,主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意识不强”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按照市、县工作安排,配合市县债务底数核查组,对我县债务进行了摸排并填报了“五本账”。制定了《宁强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债务前置审核,从严落实债务终身负责制和举债问责制,加强债务规模和风险管控,严控隐性债务增量,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二是从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从严执行《汉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对政府投资实施的重大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提请有关会议审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有效性以及投融资模式。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发改部门从严审批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方案,从严审核资金来源,对没有资金来源或资金来源不足以支撑项目投资总额的,一律不予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年以来,共提请县委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专题研究审定重点项目。三是从严压实项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类项目经济合同管理的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管控审核设计变更、新增工程量和新增投资,坚决杜绝超合同、超概算形成新的债务。四是从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督促指导羌州控股集团制定债务化解方案。五是从严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从严执行《陕西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债券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债券资金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收益全面实现。2023年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3300万元,较上年增长62.9%,所有项目均在建。六是从严加强债务工作考核,印发下达各债务单位2023年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并纳入年度考核任务,全年无新增隐性债务。七是多措并举化解债务,制定了2023年至2028年分年度债务化解方案,统筹财力化解债务、还本付息,未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
(2)关于“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升国有资本专业化运营水平等工作有差距”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认真执行《宁强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宁强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通知》《关于加强县级党政机关临时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和制度,全面建立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制度管理体系。二是印发了《宁强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材料,在县政府2023年第11次常务会议上向政府进行汇报。三是联合羌州控股集团公司对全县闲置资产摸排统计。四是向县经贸局送达《关于对县保惠公司国有资产有效盘活的督办函》,督促经贸局加强对保惠公司国有资金的管理。
(3)关于“深化基层财政体制改革有短板,对镇办财政所工作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印发了《科级领导及股室单位联系包抓财政所的通知》,科级领导和股室每季度对财政所的业务工作进行了检查。二是切实加强财政所管理,统一规范制作了《明确财政所工作职责及岗位设置》《基层财政所内控监管制度和业务流程》《财政所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各财政所都统一进行了悬挂公开。三是对财政所干部情况进行了再摸底,加大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局党组研究任命了10名财政所副所长。四是认真开展了基层财政干部业务培训,举办了3期财政综合业务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财政所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五是安排资金140万元,专项用于财政所房屋维修、设备更新和正常运转所需,全面加强基层财政所规范化管理。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局属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题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研究解决。二是2023年10月份由局属各党支部对所属“学习强国”学员学习积分情况进行了集中公示,对积分较低的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三是局分管领导组织带领局办公室人员每季度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四是由局办公室常态化在工作群提醒全体学员及时开展“学习强国”学习,不定期通报学习积分情况。2023年11月30日同级排名第11位,较8月28日同级排名第17位上升6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制定并报送了《中共宁强县财政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清单》,落实落细了局党组成员和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二是印发了《宁强县财政局清廉机关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党风廉政向纵深发展。二是科级领导按照分管工作和分管领域,分层开展了谈心谈话和干部家访。三是召开了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了《坚定理想信念 坚守初心使命》廉政党课辅导,邀请县纪委常委吴伞棉为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四是扎实开展纪律宣传月活动,组织观看了《党风不正家难安》《路遥》等警示教育片,学习了身边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参加了陕西省纪委党规党纪知识测试,60名党员干部参加考试,平均成绩89.9分。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落实了2023年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三是通过召开干部作风集中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提醒,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真正成为常态。四是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程纪实制度,压实“一岗双责”责任。
(3)“对干部日常监管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增强了全体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二是制定了《规范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落实落细了婚丧嫁娶等请示报备制度。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坚持每月至少到监督单位检查一次,针对监督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从制度入手,督促被监督单位修订完善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2023年8月份以来协助修订完善监督单位工作制度2个。三是充分发挥廉政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提醒,截止目前已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谈话提醒9人次。
(2)“走访派驻部门频次还不够,对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监督不经常”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积极主动参加局党组会议。局党组召开会议前,积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并征求纪检监察组相关议题和决议的意见建议;截止2023年11月底,参加相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提出意见建议4条,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完善长效机制16项;二是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汉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2次,督导检查“三会一课”落实情况2次;严格审核单位党组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纪实手册》填写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次;三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局党组“三不一慢一乱”整治、“三个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2轮次。聚焦“四风”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实地监督检查3次,下发《廉政过节工作提示》1次。全面审核建立县财政局73名一般干部廉政档案,审核备案领导干部家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申请2起,回复廉政意见3人次。积极参与县纪委监委开展的纠四风、安保维稳、清廉宁强、巩固衔接等专项监督检查6轮次。
(3)“履行主责主业的业务水平、能力还有待提高”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工作,认真参加委机关组织的专题学习和每日一学活动,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储备,拓展能力水平,制定了纪检监察组学习计划,采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在组内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重要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县领导讲话、方针政策研学活动,目前已开展组内集中学习6次,个人自学11次,抄写学习笔记1本,撰写学习心得2篇,开展走访调研和谈心谈话活动10余次。二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2场次,通过老师讲解、现场观摩、互相学习,让我组干部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对组内存在的问题坚持真抓真改,突出问题导向,对主责主业有了更深认识,组内成员从不会不敢监督,转变为抓住重点、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工作。截止2023年12月中旬,纪检监察组参加各类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知识问答6场次,合理运用《规则》中提出的九项监督方式,持续靠前监督、全程跟进监督,围绕被监督单位“人、事、权”三个方面,盯住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开展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苗头性、倾向性、轻微违规违纪问题7件,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同时利用网络教育等载体,认真研究党的方针、政策,科学合理地安排纪检监察工作,自觉做到定期汇报,努力做到本职工作与其他全局性工作合拍,与纪委监委中心工作同步;三是主动参与案件查办,提升办案能力水平。进一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更多地运用谈心谈话、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方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震慑作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作用。截止2023年12月中旬,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核查问题线索4件,立案审查调查4件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工作,参与了汉中市“4·11”和“4·20”案件集中审理的安全执勤工作。坚持教育与关爱相结合,扎实开展回访教育2人次,全面了解回访对象政治思想和工作实绩。
3.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差距——县财政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用力不够”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制定下发了《宁强县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二是聚焦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论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预算法等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议题,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以“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三是充分利用干部例会、干部夜校、“财政干部讲业务、领导讲政策谈思路”集中学,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法宣在线”平台自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等。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局工会已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以2023年1月份工资为准,按应缴纳会费基数的0.5%征收了2023年度工会会费,会费征收基数为:在编会员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作为基数,临聘人员以实际领取的月工资为基数。
(2)“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①“县资金管理局1997年借款给宁强卧云山庄20万元,2021年3月县资金局以局属各单位使用卧云饮用水费抵扣”问题,2023年9月4日县生产资金管理局发函督催该公司归还借款,资金局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多次到该企业上门催收;同企业管理人座谈,面对面做工作,研究商量制定了还款计划措施。责成县生产资金管理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大借款回收力度,规范财务管理。②“2021年11月县国库支付局处理报废电脑收入未上缴国库,直接支付干部报销差旅费”问题,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9月4日已将报废电脑收入730元上缴国库。
(3)“固定资产采购和内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灯下黑’现象”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要求局属单位进一步强化财经法规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复查整改。①“2021年2月农财办采购办公家具未附固定资产采购审批表,2021年12月采购电脑采购审批内容为办公家具”问题,县农财办对国有资产采购资料进行了再检查,已按要求补正相关采购附件。②“非税局2022年采购粮油无明细、无附件”问题,县非税局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提升以及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对费用支出经办人签字不全的进行了补签,并补充完善了粮油采购的附件明细。③“非税局、国资局存在费用支出经办人、审核人签字不全”问题,原国资局对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进行了核查,对2022年临聘人员工资支出凭证审核签字1处漏签进行了补签。④“县国资局、农财办在报销驻村费用时未严格按照考勤核算”问题,对驻村工作队报销严格按照考勤汇总表进行了发放。三是局财监股按照《宁强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9月5日起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的财务进行了集中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书面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印证资料送局财监股。
(4)“‘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制定了《局属单位公务出行租车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务出行保障范围、公务租车选择范围、费用处理及有关事项。二是每月末或每半年,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带领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对局属单位租车报备及报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5.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作作风有不严不实现象”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2023年9月14日向县恒达融资担保公司下发了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的督办函,县恒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融资担保业务审批流程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上墙悬挂公开,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累计担保117户2.27亿元、在保13户2012万元。二是督促并支持县非税局全面开展非税稽查工作,采取常规稽查与行业重点专项稽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以查促收、以票管费,实现非税收入稽查常态化和全覆盖。截止2023年11月底县非税局已稽查执收单位69个,追缴非税资金567.65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执收单位非税收缴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确保执收单位及时足额上缴非税资金。
(2)“‘三个年’活动开展不深入”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印发了《宁强县财政局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行动方案》《宁强县财政局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宁强县财政局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行动方案》,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为牵引,聚焦预算编制管理、财政收支、保障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财会监督等关键环节,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促使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了主题教育省委第十二巡回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台账、主题教育省委第十二巡回指导组7月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台账、基层治理不良现象集中整治行动问题清单台账、“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自查表(县直部门)。三是扎实开展“干部夜学读书班暨干部上讲台讲业务、领导讲政策谈思路”活动,通过现场提问、交流互动等形式,持续巩固拓展“三个年”活动成果。
(3)“机关管理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重申了机关管理制度规定,对值周制度进行了强调,明确由值周领导牵头,主值周股室(单位)负责,对上下班打卡、参加集体劳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了讲话,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三是由局办公室从2023年10月份起对干部上下班考勤进行核对并公示。
(4)“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好”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书记坚持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政策落实亲自思考推动、难点问题亲自协调解决、重要文件材料亲自审改,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建立了《财政系统科级领导干部重要工作情况通报报告制度》,局党组成员和科级干部每月向全体干部通报自己分管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带头接受干部监督,推动各项制度落实。三是局党组成员结合作风集中教育整训,高质量召开干部作风教育集中整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性开展自我反省、自我检视,纠正偏差,校准方向。
(5)“协作意识不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建立了双周工作分析研判会制度,由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情况互通、信息共享、问题共商的工作机制。二是科级领导把谈心谈话制度作为管理干部的一种有效手段,结合作风集中教育,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逐一开展了谈心谈话,沟通信息,增进情感,谈心谈话112人次。
6.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持续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缺乏主动性”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以党支部为单位扎实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推进“三个年”活动和干部作风教育集中整训为抓手,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下派9名干部开展驻村联户工作,形成在一线发现干部、在一线锻炼干部、在一线提升干部能力的工作机制。三是对2023年人大代表提出的“一卡通”资金支付网点不合理问题,我局责成局农业农村股及时与代办银行(县邮储银行)和县信用联社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到两家银行网点业务覆盖范围及办理情况,于2023年6月6日与代理银行一起到禅家岩镇和各位代表见面,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到营业网点进行现场模拟操作,请业务员讲解操作流程,及时解答代表和群众的现场提问,得到了代表和群众高度好评。并通过加大政策宣传,提升网点服务质量,开通金融流动服务车上门专项服务等措施,加强了为民服务意识,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聚焦财政部门职能职责,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增产增效改造资金、解决融资难题不主动,聚焦上级政策如何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补助政策宣传不够、申报争取指导力度不够”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我局持续开展“亲商助企”活动,大力宣传解读省财政厅印发《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同时在政府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涉企)目录清单。二是我局会同经贸等行业部门帮助指导规上工业企业做好技改提升、扩能改造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生产、挖潜增效,2023年争取上级涉企资金521.8245万元。三是充分发挥好2023年年初预算3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已安排资金220.66万元利用奖补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局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职责相统一方面不规范,以党组扩大会替代党组会”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局党组(扩大)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局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对会议需要表决事项表明具体意见,列席参加会议的同志只汇报相关情况、提出工作思路,不参与表态。
(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坚持不够”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制定了《局党组研究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局党组书记不对会议事先定调,不对需要研究的议题作引导性发言,待其他班子成员发表完个人意见、看法后,最后一个陈述自己的意见、看法。二是局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定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三是局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如实记录每一名成员的表决意见,不得以“一致同意”等用词替代。四是局党组书记主动接受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领导的监督。
(4)“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训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局党组书记带头抓好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自我批评各环节工作,并跟踪检查其他班子成员会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并从严审阅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确保会议高质量召开。2023年以来,均按照有关要求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年轻干部培养方面存在短板”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年内召开了4次财政系统4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座谈会,听取干部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和成长建议。二是2023年8月份从青年干部中择优选拔任用了5名机关股室副股长,11月份选拔任用10名财政所副所长,助推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三是局党组印发《宁强县财政局系统建立年轻干部传帮带培养成长机制实施方案》,落实了科级领导和重点股室负责人“一对一”“一对多”帮带机制,切实提高年轻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和服务群众本领,为今后工作开展打好扎实基础。四是每周二开展“干部上讲台讲业务、领导讲政策明思路”活动,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平台,提高了年轻干部主动学业务、主动讲业务、主动用业务的积极性、针对性。五是采取请进来讲与走出去学相结合,开展财政综合业务培训、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着力提升年轻干部7种能力。2023年共派出20名干部外出参加省市培训,邀请省、市财政部门领导、专家来局开展培训讲座4人次。
(2)“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不严谨”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制定了《财政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明确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需要开展的工作内容。二是局党组对服务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优先向组织推荐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2023年机关7名干部考核为优秀,择优推荐2人晋升二级主任科员。三是局党组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2023年8月份提拔机关副股长5名,9月份向组织推荐提拔重用干部3人,11月份根据有关镇(街)党(工)委推荐、包联财政所领导和股室考察,任命10个财政所副所长10名。
3.关于“机关党建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总支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制定了《局党总支工作制度》和《局属党支部工作基本规范》,明确了党总支和党支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保证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制定了《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了解、指导和检查,帮助党支部解决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制定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通过述职评议考核促进各党支部书记正确履行职责。四是局总支书记与局属各支部书记签订了《党建责任书》。五是局党总支印发了《宁强县财政局清廉机关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未严格按照党费标准足额收缴退休党员党费”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局总支对所属4个支部退休党员党费进行重新算账,并补交了2022年以来少交的党费。其中:县财政局党支部14人共计补交2006元;县农财办党支部3人共计补交470元;县非税局党支部3人共计补交249.3元;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人共计补交党费98元。
(4)“‘三会一课’开展流于形式”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局属各党支部书记都能够切实履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进而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二是局属各党支部都能够严格执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截止2023年11月底共召开11次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11次、党员大会1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三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局总支所属4个党支部及在职党员均到社区报到,常态化开展“进知解”活动,帮助清扫垃圾、政策宣讲等,经常性组织党员走出去,到社区、产业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基地等接受教育、观摩学习和交流研讨,多途径提升“三会一课”质量。
(5)“局党组书记未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制、纪实制、备案制和年底述职报告制度。二是局党组书记示范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撰写了2022年组织生活和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训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各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理论学习、各类活动和组织生活会,主动听取并接受党员的批评意见。
4.关于“激情干事氛围不浓厚”问题的整改情况
(1)“抓工作韧性不足”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结合领导和干部专业特点、知识结构、工作阅历,调整了个别局党组成员分工和干部的岗位职责,基本解决了经验主义和“疲劳症”问题。二是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综合能力和素质。三是局财监股严格督导考核,每月对局属单位、机关股室的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每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干部激励鼓励机制还不健全”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兑现发放制度》,按岗位系数实行差异化分档计发兑现奖金,明确了科级领导、股室长、副股室长、一般干部职工计发系数,2021年上半年目标责任考核奖已按照此办法兑现到位。二是局党组重视优秀干部的成长和培养,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了2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后备人选。
(3)“对干部关心关爱不够,缺乏温度”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制定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制度》,对探望慰问、带薪休假、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家访、健康体检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对公务员和事业干部职级晋升根据实际情况列出计划,帮助临近退休干部解决好职级晋升问题,公务员张学平已在退休前晋升为二级主任科员。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对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在从源头治理和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机制还不完善,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缺乏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问题已完成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近三年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分析研判,限时整改到位。对于总预算账户财政对外借款超过规定期限未收回的问题,我们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控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加大借款清收力度,制定了详细的暂付款消化方案,督促借款单位积极筹措资金按期归还、并在县级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年安排支出予以消化。对于财政专户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落实相关股室继续与挂账单位联系沟通,进一步核实债权债务,及时予以清理。二是加强全市基层“三保”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落实了整改责任。三是按照上级暂付款管理要求,加强暂付款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我县暂付款管理办法和消化方案,夯实责任,明确回收方案,2023年已经按计划收回暂付款1300万元,无新增暂付款发生。
2. “对个别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存在部分整改不到位的现象”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体学习。二是切实履行财政粮食安全责任,印发了《宁强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粮油专项资金及资产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的通知》,由财监股和经建股组织人员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下属粮食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书面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印证资料送局财监股。三是对照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再次开展了“回头看”,及时和粮食主管部门沟通下拨相关粮油储备费用。同时配合县粮食主管部门对粮油储备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成果的应用,对整改已完成的事项,认真做好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以整改的优质成效促进各项财政工作提质增效、创先争优。对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持续用力推进整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6—4221193,通讯地址:宁强县城羌州北路宁强县财政局,电子邮箱:1701516716@qq.com。
中共宁强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