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至12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青木川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镇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接到反馈意见清单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全面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一)及时分析研判。3月9日,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项逐条研究剖析,建立整改台账、细化重点任务,明确包抓领导和完成时限。
(二)迅速安排部署。3月16日,印发了《青木川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强化指导调度,确保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集中整改期间,镇纪委牵头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有效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6月12日,镇党委听取了整改工作进度汇报,对镇党委整改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对标问题清单查摆了整改成果,并对下一步整改成效巩固作出安排。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青木川镇党委根据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细化分解28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25个,已基本完成3个,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目前中心组学习能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风,贯彻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根据青木川工作实际需要提前开展调研,坚持交流研讨发言和书记点评制度;坚持常态化利用学习强国APP、“魅力青木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增加学习深度、广度。二是在历次党委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中紧抓青木川“全国旅游名镇”定位,定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组织到其他乡镇开展了考察学习,深入开展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等专题研讨交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组织相关站办所对全镇旅游资源底数、生态资源底数、土地资源底数、项目储备底数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完善了相关台账;4月4日举办了古镇音乐会,4月29日举办了古镇交响音乐会,“五一”期间成功开展了各类文旅活动,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了稿件10余篇,在青木川文旅融合上做出了成功实践。二是坚持加强与景区管委会沟通交流,于“五一”前2次同景区管委会召开了沟通交流会议,协商了旅游发展和活动筹备事宜。三是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包装景区旅游资源,6月6日组织相关领导和干部到陇南同投资客商进行了洽谈。四是持续加强了景区管理和集镇基础设施管护,对破损步道、护栏等基础设施进行了修缮;发布了加强景区机动车辆管理的通告,并同100余户本地群众签订了文明养犬承诺书,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350份。五是持续加强了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健全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细化了政策措施、量化了工作指标,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帮扶干部责任。六是开展镇村干部粮食安全理论学习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各村扎实开展了“撂荒地”整治,建立健全耕地资源台账,蒿地坝村两百亩水田已完成了播种。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持续加强了政府债务前置审核,坚持从严落实债务负责制,持续加强债务规模和风险管控。二是积极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常态化加强秦巴生态保护区域治理监管,今年以来由分管领导带队到现场开展检查5次。三是持续加大对村干部培训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村干部各类培训10余次;强化村“小微权力”监管,5月22日至5月26日结合村级班子届中研判,开展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蒿地坝村逾期贷款已全部收回。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有短板,统战工作要加强”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镇党委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为党委主要工作内容,今年以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二是在村干部培训中集中学习了精神文明建设知识,引导各村修订了“一约五会”工作制度,发放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倡议书500份。三是使用“魅力青木川”微信公众号发布统战相关内容,完成了民族和宗教领域自查,6月8日向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了2份自查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镇党委以党委会议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要论述,科学开展党风廉政分析研判,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问题会商、定期报告、处置整改三个方面抓早抓小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以专题分析研判会为抓手,召开党风廉政分析研判会2次,党委会研究从严治党工作4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与各站办所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次,压实了班子成员联系点廉政责任。
2.关于“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全面”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健全完善了镇纪委工作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听取落实责任情况汇报2次。认真贯彻落实《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了《青木川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镇纪委强化监督检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自查1次。镇党委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优化调整,镇纪委书记主责主业落实到位。
3.关于“四风整治还不够彻底”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组织党政办公室、镇纪委对近三年以来镇党委工作资料进行了“回头看”;2月15日发布了新修订完善的机关管理制度,健全了相关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奖惩措施。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组织财政干部加强了财经纪律学习,修订完善了审批、办理等4项财务管理制度;镇政府应收账款21.1万元中已还款4.1万元,已提供发票及相关资料报账15.8万元,其余1.2万元11月底前完成回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党建包抓联系点和分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将班子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了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党建创新工作计划,目前推进顺利。二是2月27日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2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严格审核了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并按规定向上级组织进行了报备。三是制定印发镇党委会议事制度,强化了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了会前班子成员走访调研、会上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党委书记末位表态等工作制度。
2.关于“基层组织政治建设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了“五星创建 双强争优”活动,组织各村党支部开展了交流学习,目前青木川村党支部已达到“五星”标准,正在积极配合县上关于景区管委会和镇政府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改革完成后将按照标准规范设置青木川村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二是今年镇党委累计召开党建工作例会6次;督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坚持每月到党建联系点检查;6月13日向各支部下达了“七一”前支部书记讲党课的通知。三是开展了镇村党务干部专题培训,6月15日印发的“七一”活动方案中明确了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第一书记擂台赛相关内容;组织各支部对全镇党员情况进行了摸底,健全了党员发展台账和后备力量台账。四是3月27日完善印发了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指导各支部组织流动党员按时参加“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3月30日完成了党费收缴,并进行了公示。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常态化抓整改落实,存在过关心态,整改落实长期坚持不够”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最新部署要求,镇党委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3次,镇纪委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2次。二是持续加强责任,完善了安全饮水管护机制,压实管护人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安全饮水巡护检查10余次,在饮用水源保护地、道路两端、水源地附近以及群众生产生活接近水源地的区域,设置标志、公告牌,明确水源地保护边界,公布监督危害水源行为的举报电话。三是做好河(湖)长制工作,今年以来镇级6名河(湖)长完成巡河36次,召开镇级河(湖)长工作会议2次,用活用好6名河道保洁员和各村志愿者,水资源管理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
2.关于“镇纪委落实整改日常监督不经常”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积极开展学习,组织镇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训,做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镇纪委日常监督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到村开展监督检查6次,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2次,向镇党委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报2次。三是注重全面监督,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干部作风建设、基层党建、人居环境、安全生产等日常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抓紧抓实“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确保镇纪委监督不留死角。
三、下一步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成效。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对标此次巡察反馈我镇的意见,全面查摆自身在理论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加强政治建设为重点,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扎实提升镇党委和干部队伍自身理论休养,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二是加强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杜绝相同问题“死灰复燃”,对暂未完全整改的问题列出明确时限和责任干部,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三是加强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全镇工作的各个方面,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确保干部担当作为,推动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6-4341053;邮政编码:724406;电子邮箱:69074810@qq.com。
中共青木川镇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