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第五巡察组对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暨生态环保专项巡察,2020年1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宁强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分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本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5方面27个具体问题,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分解了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间步骤,确定了整改责任领导和科室,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为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工作采取月督查的方式,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四)巩固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根源,找准解决问题办法。整改工作以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3项,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4项,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进一步巩固了政治巡察和生态环保专项巡察成果。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27项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省市和县委部署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重学习传达,轻研讨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机制,认真落实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二是坚持例会学习制度,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干部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责任”理解与认识。同时,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全县环保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把学习研讨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细化为生态环保工作的具体措施。三是组织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测试5次,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全面激发了全体干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了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党建责任范畴、综合目标管理、年终绩效考评、党纪督查范围,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全年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3次,按要求每半年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2020年全年没有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3.关于“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严格文件审签把关,减少会议、文件数量,对全系统发文情况进行检查,坚决防止制发文件照搬照抄,提高文件实用性、可操作性。2020年累计发文651份,较上一年度减少10.7%。2021年将严控整体发文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缩减10%以上。
4.关于“工作推动力不足,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工作推动力不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加强了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定期现场检查、通报、督促制度,对逾期未达到工程进度的按合同实施违约惩戒,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和验收。截止目前,宁强县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全面完成审计,中央资金执行率已达到100%,宁强县小河流域生态保育示范项目、汉江源头宁强县玉带河综合治理项目已完工程审计,白龙湖生态保护试点工程、汉水源湿地生态保育项目、玉带河宁强县铁锁关镇集镇过境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全面竣工,并进入审计阶段,资金执行率已达到70%以上。针对生态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及时更新污染源双随机名单,按规定比例抽取检查数量,实现污染源日常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二是扎实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排污、非法倒卖和转移危险废物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2020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检查企业226家(次),实施行政处罚6起,责令改正21起,停产整治1起,查封扣押1起,收缴罚款13.6万元。针对生态环保工作宣传的持续力和普及度不高,形式单一的问题。结合年度宣教工作安排,制定了《年度环境宣教实施意见》,在开展好常规宣教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月”“秦巴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日”“民法典学习宣传”等专题宣教活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全市“6.5”世界环境日抖音短视频录制大赛、市局环保主题摄影大赛,群众环保工作参与度和认同感率有所提升;累计投入资金12万元,采购展板、宣传折页、桌面垃圾桶等环境宣教用品一批,普发宣教彩信21万条;做好“双微”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行管理,主动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及成效,市级以上媒介上稿65篇,省厅上稿27篇,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145期,发布微博155期,进一步提升了环境宣教影响力、覆盖面,提高了群众对环保工作的参与率和知晓率。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向主管部门呈交报告,尽快配齐配强党组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酝酿,会中有记录,充分发挥了班子整体优势。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局党组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也无专项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党组主责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5次,学习传达了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安排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二是梳理完善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书记和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清单34项,与班子成员、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结合行业特点,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排查廉政风险点48个,形成了风险台账,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措施13项。针对廉政教育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影响力的问题。结合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党全体员干部开展了5个专题学习研讨,参观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了警示片,进行了“知廉洁、严纪律”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加强了干部思想教育,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县法院现场庭审2期,采取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室内室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进一步提升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廉政党课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党课、好人事迹、道德讲堂、好家风家训以及知识测试8期(次)。
3.关于“纪检监督责任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制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责任监督意识,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0年实施提醒谈话4人(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实行早、午到岗签到制,不断抓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形成了良好规范及遵章守纪意识。
4.关于“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修订完善《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局属办公室及时做好请销假登记备案工作,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请销假考勤。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统一安排驾驶员,并按规定认真登记和审批公务车辆用车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性教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将党建工作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计划),并按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存在记录内容不全、参会人员留白,各类会议混合记录的情况。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明确专人,分门别类建立记录本,规范记录相关会议内容,并严格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支委会、党小组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3.关于“干部流动、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结构,以党组名义书面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2名,鼓励干部轮岗交流和外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四)落实整改责任情况
1.关于“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好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准确把握活动主题,严格按要求开展活动,切实提高专题教育质量。同时,健全完善了学习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心得体会撰写。
2.关于“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不够,存在以整改落实推动工作的被动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对标全年工作目标,牵头开展了“十四五”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经五次修改完善后形成《宁强县“十四五”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做到了早介入、早思考、早研究,进一步增加了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二是坚持工作汇报制度,按月汇报工作进展,每季度专题听取各科室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整体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推动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三是每季度对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对任务进度滞后的科室单位发函提醒、跟踪督办,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到位。
(五)生态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提高全系统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批示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了功夫,做到每季度集体研学不少于1次,并围绕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宁强县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宁强县“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考》调研报告2篇。
2.关于“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按照《汉中市党委及其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规定》《宁强县镇(办)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要求,常态化开展环保督察,把“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修订完善《宁强县镇(办)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印发了《关于报送2020年度生态环保工作资料的通知》,各镇办、相关部门全面、真实、客观整理上报了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印证资料,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生态环保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3.关于“执法监管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每年初更新污染源双随机名单,按规定比例抽检企业226家,实现污染源日常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二是扎实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排污、非法倒卖和转移危险废物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三是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专项培训3期,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整体能力水平。
4.关于“安排部署多,跟踪问效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对“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开展一次自查,书面交办检查发现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市考县指标“四大保卫战”不出现不合格情形。
5.关于“垃圾填埋场相关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督促相关镇办,并积极协调部门完善土地和林地等手续,加强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6.关于“争取环境质量改善资金力度要加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生态环保项目申报力度,持续推进代家坝东皇沟片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大气污染散煤治理和农村污水治理,补短板强弱项,精心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项目建设;更新完善县级项目储备库,争取到嘉陵江干流燕子砭段水环境综合治理、2020年度秦岭片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明洋锌业历史遗留总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500万元。
7.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宣教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双微”平台及时报道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工作动态,全面增强了全民环保意识。二是积极开展“6·5”环境日、环保“六进”等传统宣传活动,大力创建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2020年成功创建市级绿色3个,县级5个,推荐上报市级绿色机关5个,县级7个,向公众广泛传播绿色文明环境教育、绿色消费等环保意识,引导全社会关心环境、保护环境。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成功命名2019年度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12个,上报2020年度市级生态村15个,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增强,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力度逐步加大。四是支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保,大力开展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环保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公开曝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通过整改,分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分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反馈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行政许可、生态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案促改常态长效的具体行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两准则”“四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各项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生态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围绕当前重点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6-4222881
邮政信箱:宁强县羌州北路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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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党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