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强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28 11:21 来源: 浏览:

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宁强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水利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迅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县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建议,局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2020年11月11日巡察反馈后,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解决整改过程遇到的问题,局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检查和剖析,开展自我批评,主动站在水利发展的高度,既讲个人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从分管科室和工作中出现的典型事例中检讨自己,主动认领问题,真正做到了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局党组要求局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和要求上来,结合我局水利项目建设、水生态环境治理、河(湖)长制工作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水政执法等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落实。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查找原因,认真总结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党组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归口落实”的原则,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股室。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指导和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各股室盯住问题、扫清盲区、不留死角,做到整改全覆盖,确保责任到人,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精心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宁水组字〔2020〕7号),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总体要求。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个细化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和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加强督查督办,及时掌握整改进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注重成果运用,强化制度建设

在着力解决巡察反馈问题同时,全方位、多层次分析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干部选拔任用、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等方面,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章立制修规,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运行长效的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了水政执法等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真正使整改工作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共性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制定了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及时研究贯彻意见,通过例会、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和专题等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指示精神。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局党组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同时积极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做好中央和省市县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了问题整改清零,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通过互联网、观看生态文明建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正确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科学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内涵。3.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的着力点,放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上、落脚到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上,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4.落实两个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督导和监管力度,不断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全力抓好河(湖)长制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机制不健全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广泛宣传《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四项制度”。增强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对农村生活污水、养殖场和工矿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进行了排查和整治,组织宣传车深入重点区域、工矿企业,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到各个阶层使之家喻户晓,增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2.全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及时制定了全县水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促进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水生态环保执行力,为构建和谐宁强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3.坚持齐抓共管,提升环境质量。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定了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镇(办)管理职责。开展部门联合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保犯罪的合力。形成“全县一盘棋”,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新格局。整合了水政监察、水利综合执法机构,加强了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了水政执法力量,切实提高了综合执法水平。4.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及时和省市主管部门对接,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多渠道争取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工程治理资金,切实加大生态治理和修复力度。5.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严格按照《宁强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宁强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以推动河道环境大提升、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治理为重点,以扫黑除恶及行业治乱为抓手,不定期组织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不定期对镇级101名河长、239名村级河长、24名河道警长和202名河道巡查保洁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加快河湖划界工作,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域和人居环境。

3.执法监管主动性不强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落实政治责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政治责任扛起来、把重点工作实起来、把考核问责严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治理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确保全县水生态环境永远安全、清洁、健康,永葆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景象。2.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水利和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职能和作用。加大城镇水源地、河道环境保护,加强河湖日常巡察,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提高水行政执法的威慑性。规范水政执法文书,建立水事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制定水事违法案件巡查责任制,积极防范控制违法水事案件的发生,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大力推进水资源和河道的统一协调管理,严格执行河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和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行制度,严把水行政许可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3.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把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列入“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优化调整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水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按照(汉编办发〔2020〕49号)《关于宁强县江河管理站等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落实水利综合执法机构,2020年11月30日县编办以宁编发2020〕14号下发了《关于重新组建宁强县江河管理站的通知》,2020年12月7日,县委组织部对重新组建的宁强县江河管理站领导班子人选进行了考察,2020年12月31日进行了公示,2021年1月11日已任命两名副职领导。待人员调整到位后将正式承担起我县水政执法工作,确保河道管理和水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政执法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提供水利支撑。

(二)具体问题

1.河道采砂监管力度不够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严格修编河道采砂规划。坚持“统一管理,全面规划,总量控制,科学开采”的原则,根据河流特性和砂石资源的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对嘉陵江、汉江采砂规划适时进行调整修编,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制定了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适时调整采区、采期,合理开发砂石资源,确保河道采砂规范有序。2.严格河道采砂审批。按照《水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河道采砂准入,依法审批河道采砂。对申请从事河砂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镇村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对受理符合开采条件的,上报县河道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规定征收砂石资源费,办理采砂许可证。3.完善河道管理制度。为适应新时期河道采砂管理要求,完善了河道执法巡查、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规范了检查记录和档案资料,全面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完善了河道采砂专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了河道采砂秩序。4.加强巡查监管。强河道巡查力度,不定期对重要水域、重要采砂河段进行巡查和督促,依法对违法采砂案件进行查处。规范巡查记录、建立健全案卷档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罚,做好整改台帐。5.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不定期和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相关部门和镇(办)监督管理职责,通力合作,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为防止河道非法采砂势头反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及时开展了回头望,切实把河道采砂监管和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荐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较强的骨干,参加省市行政执法培训,主动和兄弟单位交流和学习,借鉴先进执法和管理经验,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主题,严格监督考核办法。完善了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执法责任,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严格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办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面向社会聘请了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水政执法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利用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纪者。3.要以信访专项纠风为突破,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召开了服务对象座谈会,开展了明查暗访、纠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对不重视、不纠正的,局党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3.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增强水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中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全面履行责任,既要依法管理好,更要服务好,才能在客观上把自由裁量权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内。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做到公正、透明、合乎立法的宗旨,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2.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健全回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执法责任制、水政执法监督、考核奖惩激励等制度。正确引导干部职工克服不良思想的侵蚀,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泛滥,加强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自己的内控力,遏止私欲的膨胀,在思想上消除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欲念,真正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各种渠道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对不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要坚决调出,充实年轻执法骨干、公开招聘法律专业人员,聘请法律顾问、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水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巩固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得行政执法队伍廉正而富有效率。4.建立水政执法监督体系。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完善了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对监督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和保护,全面落实了监督责任,同时,已对滥用职权的干部职工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4.发展和保护不平衡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多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同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物价、市场监管、交运、住建和镇(办)深入嘉陵江、汉江各个砂场开展了砂价调研活动,归类梳理了降低砂石价格意见和建议。2.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征求“两委员”、项目建设单位、镇办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核定砂石价格,形成了调研报告,向县委、政府汇报,由县政府出台民生工程建设用砂指导价。3. 确定供应单位。建议由汉中市鹏翔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宁强分公司或其他有能力的企业,按照县政府出台民生工程建设用砂指导价,给民生工程项目供应砂石原材料4.加大监督管理。我局和物价、公安等单位按照县政府确定的砂石指导价和管理要求,开展督导检查,有效降低砂石价格成本,确保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三、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期间,通过查阅会议记录、谈话、查阅财务和有关资料,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也未向局党组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更加坚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不断提高全局系统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推动全县水利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高度,认真履行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常态长效落实整改要求,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我县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为建设“美丽宁强”“生态宁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坚定决心意志,强化督促检查,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深入细致改、全面彻底改、举一反三改,做到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绝不放过、群众没有真正满意绝不放过。紧盯“三重一大”等重点环节,聚焦民生水利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指示要求,持之以恒地把整改中建立的好制度、总结的好经验、形成的好机制坚持好、执行好,坚决做到问题彻底销号、群众真正满意。对照《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党组反馈意见》要求,围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始终不渝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坚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切实推动形成常态化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组织和群众检验。

(三)夯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局党组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严格履行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观念,坚决克服重业务轻环保的倾向,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负面舆论防范应对机制。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水利资金使用、水政执法、河湖长制、河道管理、扫黑除恶、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执纪力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注重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全面发展。巡察整改的最终目的就是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要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做好水资源调配,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和资金投入。要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的惨痛教训,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着力推进水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宁强、生态宁强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局党组或县委巡察办反映。

联系电话:0916-4221483

邮政编码724400

电子邮箱:nqxslj@163.com




          中共宁强县水利局党组

           2021年1月1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