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强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28 11:09 来源: 浏览:

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测评、接访等多种形式,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2020年11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宁强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县委第一巡察组指出我委存在的4方面15个问题,客观中肯、符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是我们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我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深刻、态度鲜明、全面认领,及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迅速安排工作部署,强力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1年2月2日,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统一思想,增强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之后,我委高度重视,随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巡视巡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体现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将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以整改促工作”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之中,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并举一反三,聚焦问题,综合施策,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以上率下,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

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上,成立了以县委二级调研员、政法委书记赵立中同志任组长,副书记胡安红、姜兴德同志任副组长,王富华、党建国、任春莉、李超、向红海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组织合力,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做好动员发动、责任落实、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举措谋划、统筹协调、检查总结等各个环节工作任务,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细化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成效

按照巡察整改安排,经县委第一巡察组审定,制定并印发《中共宁强县委政法委员会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5个问题,细化分解成21个具体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紧盯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责任领导经常与各整改任务具体负责同志交流,研究讨论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聚焦问题,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省市和县委部署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度不够。存在“机械式”传达,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研究和安排不够细致。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利用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网络培训、“学习强国”等途径和平台,通过专题辅导、专题研讨、专项测试、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史国史和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县域实际,深化调查研究,廓清思路举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更高水平“十有十没有”平安宁强建设,积极推动市域治理创新,平安宁强法治宁强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攀升。

2.在贯彻落实县委重大会议和文件精神上还有差距。

1)通过会议记录反映,2017年、2018年仅对脱贫攻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未组织学习贯彻县委及其它重大会议、文件精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及时学习传达县委及其他重大会议、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研究贯彻意见。二是坚持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于政法工作始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政法领域落地生根,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2)学习传达县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未结合政法系统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措施及成效: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十五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调研认真谋划“十四五”及202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县委决策部署在全县政法系统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3.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思考谋划不够。

1)机构改革后,在推进县综治中心建设上进展较慢,工作衔接不到位,目前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尚未按上级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学习考察调研,汲取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统筹推进、分层实施,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按上级要求落实全部配备到位,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已实体化运行。二是持续深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已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26项。三是强化镇办政法委员和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综治中心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大力推进综治中心“每月六个一制度”,基层矛盾纠纷现场调解率明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逐渐增强。

2)在打好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攻坚战和化解信访积案方面还存在差距,恶性案件和赴省进京非访等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滚动摸排政治安全、反恐防暴、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四大类风险和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脱贫攻坚、劳资欠薪、房产开发、环保“邻避”、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逐一落实防范化解责任,常态化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年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242件,调成1227件,调成率98.8%。二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快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刑满释放、社区矫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失”(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帮教责任和措施,有效防止了民间矛盾纠纷积累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和重点人员漏管失控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强化信访老户和涉军、涉众等利益群体重要时期和敏感节点疏导稳控,没有发生赴省进京非访、群访问题。四是县综治中心办公场所和人员调整到位。

4.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不到位。未建立规范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泛化,存在以全体会议代替中心组学习会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到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一以贯之抓好落实。三是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我县政法工作实践,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近三年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较少。对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督导指导较少,压力传导不够,2018年、2019年政法系统个别单位有2名干部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造成一定影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已纳入县委政法委员会议、政法委书记办公室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支部委员会议,坚持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修订调整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分工,明确领导干部联系政法部门责任,严格履行协管干部职责。三是修订完善政法委政治督察实施办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办法、派员列席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对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指导机制。四是政法委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督导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党建责任进一步夯实。

2.履行“一岗双责”还有差距。

1)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及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日常教育监督不够,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廉政谈话没有做到全覆盖,存在以集体廉政谈话代替个别谈话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领域工作与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坚持督促、指导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对分管领域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政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2)个别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填写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全面反映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严格按要求认真开展分管领域党风廉政督导检查等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如实填写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

3)班子其他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只谈工作成绩,没有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按程序、要求如实报告有关情况,述责述廉报告既充分客观反映工作实绩,实事求是评价自己,更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详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按时向组织提交了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对业务工作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如201835日县委政法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未对宣传物品采购等环节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三是加强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和提醒。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分管领域和党员干部未发生廉政方面问题。

4.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近三年来,该单位在研究发放政法机关工作津贴、干部人事任免时,会议记录只记录研究结果,没有记录研究讨论过程,未能体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相关民主决策制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持续坚持书记办公室会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工作安排部署和大额资金使用由本委书记办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三重一大”问题研究讨论的具体过程,体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最终决策内容,记载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整个过程。

5.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意识不强。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不够,没有按要求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相关重要会议和活动。如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本次巡察动员会均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人列席。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加强与派驻县委的纪检监察组的联系,严格按规定邀请派驻县委纪检监察组参加本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并主动接受监督。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差旅费填报审批不规范。如,2017313日凭证中支付差旅费无大小写金额合计,无审核人员签字;2017627日凭证中支付差旅费1100元,无出差人员姓名; 201861日凭证中支付差旅费,公杂费明细与小计不符;20171013日差旅费凭证中,无出差审批单。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和财务基础业务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填报格式和审批程序。二是对差旅费填报审批不规范的单据通知本人立即进行整改。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范申报程序和财务手续。干部严格按规定全要素填写报销单据,严格落实报销单据的签字审批权限,财务账表和报销单据管理规范。

2)工会经费未按规定实行独立核算。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工会经费管理要求,改选了工会主席,更换了会费管理人员,工会会费独立账户,并进行独立核算。

3)为8名非公务员身份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全体干部对工资等财务制度进一步学习,全额追缴2018年1-5月给8名非公务员身份工作人员所发放加班补贴,并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津补贴发放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压的不实。近三年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次数较少,工作责任压的不实。目前,机关党支部书记空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的责任意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统一,严格按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本委领导班子党建责任清单,坚决扛起党建工作领导责任。二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与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部会、支委会混同召开,谈心谈话和党员过“政治生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书记讲党课未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形式单一。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三是以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谈心谈话提意见建议等形式,坚持每月为在同一月份入党的党员过一次政治生日。四是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扎实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

3.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以工作成绩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思想交锋不够,“辣味”不足。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找问题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如《关于2017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报告》反映,共查找出5方面的问题,其中,3项整改问题落实情况与查找问题不对应。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问题整改。针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县委政法委逐一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通过一年的不懈努力,查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了预期效果。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政治纪律,恪守组织原则,识大体、顾大局,各司其职,团结共事,取长补短,协作配合,班子的凝聚力、感召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市对县保密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2018727日汉中市保密检查组在对该单位检查后反馈指出存在“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本次巡察发现2018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中涉密文件仍未整改到位,存在无收文登记、无传递痕迹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常态化开展保密教育,提高全体干部保密意识,使全体干部时刻绷紧保密之弦。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涉密文件、涉密办公设备和涉密存储介质管理。三是夯实保密责任,严格涉密文件收发、传递、办理、存储等诸环节的管理,做到涉密文件办理和传阅都有迹可查,确保不发生失泄密。干部保密意识明显增强,涉密载体管理更加严格,涉密文件管理更加规范。

2.省委干部作风问题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2018128日,在省委干部作风问题检查组来汉监督检查反馈指出的“公文处理不规范,文件质量不高,有错字、漏字现象”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如,《2019年度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中,将“四中全会”写为“中国全会”;202032日,向市委政法委上报的《关于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中,将“钱引安”写为“线引安”。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公文写作和公文办阅的培训,提高干部公文写作水平,规范公文办理程序。二是夯实相关责任,公文拟办人员加强文稿校对,责任领导严格拟办件审核,办公室加强对签办文件检查,确保文件不出现错字、别字、多字、漏字,提高文件质量。结合例会开展公文写作和公文办阅流程培训各1次,严格落实拟稿和签阅责任,公文质量明显好转,公文处理更加规范,机关运行高效顺畅。

巩固成果,持续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近3个月时间的全力整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将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紧抓好,切实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工作的新成效推动全县政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任务适时“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持续推进硬件建设、组织体系、队伍素质、政治功能、服务功能、纪律作风、保障体系等七个全面过硬工程,不断提高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弘扬清风正气。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年终量化考核、述职评议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三是坚持不懈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以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为契机,统筹推进平安、综治、维稳、社会治理等政法重点工作,以巡察整改引领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6-4221364

电子邮箱:897006412@qq.com



                 中共宁强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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