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监委出台绩效考核办法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2-01-14 10:17 来源: 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系统量化考核制度,激发和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宁强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宁强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考核办法》适用于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采取重点工作、基础管理、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月一量分、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评定”,以基础分值100分进行量化考核。

考核中,按照明晰工作任务、综合研判评分、季度汇总通报、综合评议投票、年终结果认定五个步骤进行,最终考评结果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公示通报。考评结果根据得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绩效考核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注重结果运用,实行“四个挂钩”: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职级晋升挂钩、与干部管理使用挂钩,激励干部由“要我干事”转变为“我要干事”,使绩效考核真正成为干事创业的“指挥棒”、干部管理的“杀手锏”、选人用人的“风向标”。

据悉,《考核办法》的实施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的具体体现,将激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着力把全县纪检监察队伍打造为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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