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中共宁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强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派驻机构具体为: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及制度建设;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镇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除书记、副书记以外的干部,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干部,镇办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责单位;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负责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及理论调研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协调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工作,检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述廉、党风政风专项监督检查;履行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案件审理室: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各镇办、各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各镇办、各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承办需要比照处理案件的报审工作;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承办各镇办、各部门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县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