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严明应对极端天气十条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22-06-22 16:18 来源: 浏览: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县将迎来多分散性对流降水,局部有短时暴雨,当前全县防汛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落实市、县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下沉一线开展工作;要盯牢地质灾害风险点和群众住房隐患,落实三级力量全覆盖排查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要持续做好人员撤离安置,妥善安排好撤离群众生活;要落实三个人盯人措施,警报未解除前,不能让撤离群众返回,坚决落实雨中、雨后“四边三撤”,坚决防止因灾死伤发生。为切实做好本轮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现就严明应对极端天气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狠抓执行落实,坚决扛起应对极端天气政治责任,掌握应对极端天气工作的主动权。

严禁不顾大局、推诿扯皮。坚决树牢全局意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通力合作,坚决克服厌战思想、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经验主义。

严禁擅离职守、未经请示同意私自外出。坚决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要求。

严禁麻痹大意、巡查排查流于形式。坚决认真开展巡查排险,严格落实“四边三撤”要求,落细落实“关、停、封”等应急措施,及时发现排除险情。

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乱报汛情灾情。坚决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和时限要求,精准及时传递信息。

严禁防汛期间违反规定饮酒、娱乐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坚决落实防汛救灾期间干部纪律作风要求。

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坚决落实防汛救灾物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确保防汛救灾物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铺张浪费。

严禁防汛工作要情、讯息、文件等文书办理拖沓。坚决做到防汛救灾相关文件文书处置迅速、信息通畅、传达及时。

严禁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坚决维护防汛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开展应对极端天气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加强明察暗访,对在防汛救灾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乱报,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资金和物资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对违反防汛纪律的行为,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