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09:41 来源: 浏览: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我省、我市多地相继出现确诊病例,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不断增大。从本轮疫情特点来看,病毒隐匿性强、传播速度快,共同聚餐成为主要传播方式,餐厅成为主要传播场所,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刻不容缓。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总策略,咬紧牙关、坚持到底、顽强奋斗,切实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更加过硬的作风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在宁强落实落地落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坚决斩断疫情传播链条,现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自觉接受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卡点自觉接受扫码、排查、登记、测温,到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

二、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

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以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

三、严禁组织和参与聚会

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各类聚会活动。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严禁组织和参与工作之外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联欢会、茶话会等非必须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召开会议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做好防控措施。

五、严格婚丧喜庆事宜操办

严格落实“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六、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结合“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积极转变作风,坚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落实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的疫情防控要求;要积极教育、耐心劝导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不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迅速斩断疫情扩散渠道和传播链条,为全市早日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做出积极贡献。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将作风能力建设与疫情防控纪律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心存侥幸、无视纪律,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除查处组织和参与者外,还要依规依纪、从严从快追究其党组织及有关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曝光,切实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6-4226430 或12388

举报网址:http://shaanxi.12388.gov.cn/hanzhong/ningqiangxian/

信举报(来信地址):宁强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724400

来访举报(接访地址):宁强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宁强县委综合楼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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